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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可税前扣除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bet365网页版: 2017-09-20
 

全体教职工:

为了使教职工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等相关规定,从即日起,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由学校代扣代缴的)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需取得税优识别码),填写两份“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申请表”,并附保险保单复印件。及时上交人事处和财务处各一份,学校会在下月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金额从税前收入中扣除。

根据规定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实际年支出,可以除以12分摊到每月进行税前所得抵扣,每月最多可以抵扣200元。如果个人当月所得额达到了个所税10%这档税率,扣除200元保险支出后,当月可少交20元个人所得税。



附件:

1.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申请表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人事处、财务处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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