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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领导干部、二级督导听课记录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更好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于20141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二级督导(含领导听课、教师间相互听课)听课的通知》,为检查听评课工作落实情况,保证期末二级教学部门的综合评价更科学合理,经研究决定,拟收取下列人员听课记录进行检查:

一、收取人员范围

1.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及教研室主任;

2.各教学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思政部、体育工作部另上交两名二级督导听课记录);

二、上交时间

2015115日中午前。

三、上交地点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楼4002

四、上交方式

各部门统一上交。

期末工作繁忙,请各部门务必按时上交,以免影响期末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