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发布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各二级学院编制发布2014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各二级学院。

二、主要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本学院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及建设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中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情况,以及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情况,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工作情况,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等,以及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六)特色发展。总结二级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充分认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的重要意义。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水平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首要标准。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二级学院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原样予以校内发布,各二级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质量及完成情况作为二级本科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2.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实行质量报告编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工作,确保编制质量。要以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增强二级学院与学校、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学校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育人工作,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面向公众读者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内容要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报告中要完整,字数一般在8000——10000字。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15327日前将本部门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匡中芹的办公平台,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送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学校内线8108,外线0411-86208803;主楼4002办公室。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