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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体系综合评价的通知

教质字[2018]7号

各部门:

为促进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相关要求,现对学校及各教学部门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情况开展实践教学体系综合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27日。

二、评价内容、形式和方法

具体评价内容、评价形式和方法等见《bet(中国)实践教学体系综合评价方案》(详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各实践教学相关部门(教务处、实验中心及各院部)须提交本部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情况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各专业实践教学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应自我举证,描述准确,有效展示参评单位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和运行的成绩。其中,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要分析透彻,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问题与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部分不少于总字数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结构如模板(详见附件2)。无论成绩还是问题分析都应有支撑,相关佐证材料应按照自评报告内容分门别类编制好目录。

3.请各相关部门于7月13日中午12:00前提交本部门自评材料。自评材料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印章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luibe_zlb@163.com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本次实践教学体系综合评价。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学校内线8355,外线86203002;也可直接到主楼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当面咨询。

 

 

附件1:bet(中国)实践教学体系综合评价方案

附件2:XX(部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情况自评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