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要求的通知

教质字 [2021] 06

各教学督导: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级教学督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指导和帮助,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依据《bet(中国)教学督导工作量及酬金标准实施方案》(校字[2019]第37号)和《bet(中国)听课制度》(校字[2019]第38号)《关于印发<bet(中国)专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及工作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教质字[2020]第17号),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要求通知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