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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启动2022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1-2022学年度,我校20个专业共授予各类本科学位3144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3095(含普通本科、中职升本、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49人。

二、工作内容

(一)论文信息报送

教务部负责组织二级学院及时准确报送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信息。各部门应按照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提供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等抽检信息补充及毕业论文原文报送工作。具体报送要求以教务部下发通知为准。

(二)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各部门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具体报送要求以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加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学院报送任务,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论文指导老师是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负责人对本学院的抽检工作负组织领导职责。各二级学院要对报送的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数据及材料欠缺或不实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建立审核复查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对论文相关数据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平台信息上交学生论文信息及论文原文,建立内部审核复查机制,保证数据真实性;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相关学术行为负责,对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后,方可上报相关数据。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论文进行抽查。

(四)强化抽检结果的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下年度绩效考核及本科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问题突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依规予以约谈、问责、追责。

、联系方式

工作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人沟通

论文信息报送联系人:秦锋祥,内线8015;白振天,内线8351。

专家库建设联系人:车明华,内线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