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 [ 2018 ]第10号
各院部:
本学期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申报省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的教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即将开课的课程(课程列表见附件1)
1、任课教师填写《教师、学生用户注册信息表》(详见附件2、附件3),信息填写请严格按照信息表格式进行,不要删除信息表中的示例行,最晚于3月9日下午4:00前交至教务处宫老师处。
2、任课教师填写《教学执行计划表》(附件4)、《课程授课情况统计表》(附件5)、《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授课形式统计表》(附件6),最晚于3月14日下午4:00前交至教务处宫老师处。
要求:《教学执行计划表》要体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特征,执行“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方法,用课方教师线下课堂授课的课时比例要求为总授课课时的20%-50%。
《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授课形式统计表》(附件6),要依据《教学执行计划表》填写。
二、上学期已完成课程(课程列表见附件7)
1、完成学分互认,成绩单盖章、邮寄
任课教师请自行检查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成绩登录是否完成,与建课方教师联系,完成成绩单盖章邮寄,最晚于3月9日下午4:00前完成。
2、完成总结报告
任课教师完成总结报告(见附件8),总结报告中要附有双方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最晚于3月23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宫老师处。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汇总表
附件2:学生用户注册信息表
附件3:教师用户注册信息表
附件4: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教学执行计划表
附件5:课程授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6: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授课形式统计表
附件7: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汇总表
附件8: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