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内容与方法、条件与保障等培养过程的总体设计,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18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程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二、进度安排
根据《bet(中国)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2018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起草阶段
2018年3月23日—2018年5月9日,由学院组织各专业开展人才需求调研,进行2017级、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以及2018级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二阶段:院级审核阶段
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30日,由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论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证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阶段
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2日,由校教学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议。
第四阶段: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阶段
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9日,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审议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定。
第五阶段:发布与录入阶段
2018年6月30日—2018年8月20日,由教务处对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汇编并组织录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和学术委员会作用,理清思路,责任到人,校企合作共同设计、论证和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做好调查研究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调研行业需求、企业需求和岗位需求,比较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特色,调查毕业生对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应用型人才的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学校标准和专业标准,提炼专业核心应用能力,认真梳理和凝练专业特色。
(三)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发展与改革并重,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开展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工作,坚持科学性、开放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按照全程育人、能力导向、特色突出、体系完整的基本思路,优化课程体系、课程结构、课程内容,控制学分总量、课程总量,提高学分质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力争形成有代表性、可推广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
(四)按时提交材料
为保证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按阶段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2017级、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定稿工作,按学院为单位将各专业2017级、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论证相关的会议纪要、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审议相关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孙晓梅,联系电话:0411-86203007(内线:8251)。
附件: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