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档案封装和派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档案抽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欣
副组长:江海旭
组 员:宫清莲、匡中芹、于克东、董玉华、段杏莉、代 光
黄吉杰、潘 篪、孙晓梅、王登洲、白振天、董晨宏
二、抽查内容
1.一般材料
专业总人数15%学生的档案材料。
2.重点材料
所有省优秀毕业生、党员材料。
3.重名学生材料
所有相同专业重名学生材料。
4.处分材料
处分总人数20%学生的材料。
三、抽查时间
各学院档案封装工作完成后,请最晚于2018年7月18日与教务处联系,进行毕业生档案抽查工作。
四、档案封装注意事项及抽查具体要求
1.档案封装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学生参与;
2.档案封装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障及时派遣;
3.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须仔细核对档案封皮信息和档案内容,确保无误后,在档案封皮备注一栏处加盖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印章;
4.教务处将对档案进行抽查,抽查无误后,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在档案袋上粘贴封条,加盖所属学院公章;
5.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派遣地址,将待派遣的档案放入已粘贴派遣地址的“中国邮政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袋”,再次粘贴封条,加盖所属学院公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的漏装、误装、投递错误等问题,需要调回重新派遣或补发时,学院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须写明详细情况,待所属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7.在抽查过程中,所属学院档案封装工作负责人须在场;一经发现任何问题,所属学院所有档案材料须全部重新自查。
教务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