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130号)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享方式
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授课教师(以下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二、选课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请各选课教师在与建课教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后选用。
三、申报范围
各院部在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
四、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至少申报一门课程,于7月13日中午16:00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主楼3016室),电子版通过QQ传至宫老师处。
五、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院部领导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2.各院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并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省级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3.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清莲,联系电话:8312,86208771。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是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鼓励教师积极选用其他高校的优质课程资源,积极参与在线学习和跨校修读学分,深入探究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2:各高校教务处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