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实践教学
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鉴于实践教学工作特殊性,现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本次统计的教师工作量包含实践小学期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和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外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的统计。统计的原则、标准及核算方式参照《bet(中国)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字[2018]第38号)。
二、统计时间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22日(实践小学期1—3周)。
校外指导实践教学: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7月22日(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
三、统计形式
请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格式依据模板进行,统计明细中须核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课时数,其中校外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须提供实习指导记录、实习联络记录、实习鉴定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1模板
校外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模板
四、提交时间与联系人
请各院部于7月20日下午4: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提交联系人:段老师
校外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提交联系人:白老师
请各院部认真做好工作量的核实与统计工作,教务处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提交的工作量进行审核,以确保统计准确无误。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外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