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18]第80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依据《bet(中国)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学校将于10月29日-11月23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各院(部)自检为主、教务处抽检为辅。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教案检查
检查第5-10周教案。各院(部)进行全面检查,教务处将进行抽查。教务处将于11月7日发布教案抽查名单,各院(部)于11月9日提交教案电子版。
2.教师授课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
教务处将随机听课,检查教师上课状态、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等。
3.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教务处将在教学检查期间随机抽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4.在线课程教学情况
教务处将依据教师制定的在线课程实施方案,对在线课程的线下见面课和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线下教学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线上教学通过课程平台调取数据,具体要求参照《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5.信息化教学情况
鼓励各院(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超星学习通、雨课堂等信息化教学工具,开展课堂考勤、师生互动、测试、小组讨论、作业批阅、数字资源推送等教学活动,并留存信息化教学照片、视频等材料。具体要求参照《bet(中国)教师教学工作规定》,教务处将对各位任课教师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其他方面
1.各院(部)要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认真开展各项教学工作的自检工作,将教学检查工作形成常态。
2.各院(部)要在检查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总结材料,于11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宫老师处。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