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启动2018年本科毕业生学位补授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对象
毕业未满2年(即2017届和2018届毕业生)且当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经过重修考试后,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
二、学位审核要求
学位证是否获得与学生利益息息相关,各学院要按照《bet(中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在上报材料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做到不错报,不漏报。
三、学位授予需提交的材料
各二级学院(处室)做好本学院负责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请于2018年11月21日前上交学位授予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具体材料如下:
(1)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详见附件1);
(2)bet(中国)学士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2);
(3)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3)。
四、联系人:董玉华
附件1: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附件2:bet(中国)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