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教务处将组织2019届毕业生档案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1.毕业生档案清查登记表
2.考生档案
3.学生登记表
二、清查时间
2018年12月19日--26日
三、清查要求
1.各学院指派专人在清查时间段内联系董老师到档案室进行清查。
2.各学院档案清查人员要认真核对“毕业生档案清查登记表”中的相关字段内容和学生档案袋中必备的考生档案和学生登记表等材料,对核查结果如实记录。
3.档案清查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清查结果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补齐,如不能按时补齐,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档案关系学生毕业、择业、就业等重大事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清查工作,确保2019届毕业生档案完整、准确、齐备。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