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确保学籍管理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教务处开展学籍清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18日
二、清查工作安排
1. 数据下发
本次重点清查休学超期学生,教务处结合大学教务系统和学信网的数据,将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休学超期学生名单发至各学院(见附件1)。
2. 清查与处理
各学院负责联系学生对休学超期学生做出处理,处理方式如下:
(1)符合继续休学条件的学生
休学超过期限,符合再次休学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继续休学的学生,要求在1月18日前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休学。
(2)不符合继续休学条件的学生
休学超过期限,不符合再次休学条件或不想继续修读的学生,要求在1月18日前办理退学手续。
3. 结果反馈
教务处学籍处理以经过领导审批的休学申请表、退学申请表为准,如未在1月1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籍清查结果反馈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3016@126.com,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董玉华老师。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玉华
联系电话:0411-86208771。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休学超期学生名单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籍清查结果反馈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