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依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第27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答辩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需在5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材料归档等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必须在5月6日前完成)。
(二)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建答辩委员会,原则上要邀请企业导师参加答辩。
2.各学院要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并提前向教师和学生公布。答辩工作方案电子版应于4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和质量督查。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必须在答辩前经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程序和检测结果处理依据《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及处理办法》(校字【2018】第30号)。
4.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审定答辩人资格,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5.答辩过程应公开化,各学院要组织好答辩学生旁听,倡导下届学生观摩答辩过程。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要严格按照评阅标准执行,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2.答辩委员会要对成绩进行审核,各专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要符合正态分布。
3.答辩成绩不及格,成绩记为零分。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等级不及格者,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校级答辩
(一)工作安排
1.4月17日下午1点,由教务处组织校级答辩。(答辩分组、答辩委员等事宜另行通知。)
2.参加校级公开答辩的学生名单见《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校级答辩学生名单》(附件)。
3.各学院于4月11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三份)报送到教务处。
4.学校在校级答辩后一周内公布答辩结果。
(二)校级论文答辩程序
1.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事先准备好PPT,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现场,将PPT拷贝到教室电脑桌面上。
2.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答辩,并宣布答辩纪律和学生答辩顺序。
3.答辩学生自述毕业论文主要内容(1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10-15分钟);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5.休会,答辩学生退场,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校级答辩评分表》上的标准打分,讨论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给出成绩和相应的总结评语。
6.复会,继续下一个同学答辩程序。
7.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会结束。
(三)对答辩学生的要求
1.答辩学生需着正装,男生打领带,女生化淡妆,男生头发不宜过长,女生长发的需要将头发盘起。
2.入场时答辩者要大方地走上讲台,鞠躬、问候答辩教师并作自我介绍。
3.校级答辩自述时间为10分钟,阐述内容涉及:论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论文的结构与内容、论文的创新与特色等。
4.答辩学生回答问题时要求条理清晰、符合逻辑、完整全面、重点突出;诚恳礼貌;答辩时,学生不得透露与指导教师有关的任何信息。
5.学生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按自动放弃答辩处理(无论是否有论文),将不给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负责执行。
6.答辩结束,须礼貌鞠躬并致谢离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梅
办公地点:主楼3016
电话:86203007(外线),8251(内线)
附件:2019届毕业论文校级答辩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