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bet(中国)关于开展2019年特色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字【2019】第72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6日(周五)中午12:40-17:00,主楼4010教室。
二、专业带头人答辩顺序
答辩顺序 |
学院 |
专业培养方案 |
学制 |
1 |
商学院 |
视觉传达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2 |
国贸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3 |
国贸学院 |
金融学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4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5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6 |
会计学院 |
资产评估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7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8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9 |
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0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1 |
商学院 |
旅游经济与管理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2 |
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3 |
信息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4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15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 |
四年制 |
三、答辩程序
1.参加答辩的专业带头人事先准备好PPT,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将PPT拷贝到教室电脑桌面上。
2.答辩人按照答辩顺序进行答辩,其他带头人列席旁听答辩过程。
3.答辩人自述主要内容(5分钟)。
4.评审专家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8-10分钟)。
5.每个专业完成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梅
办公地点:主楼3016
电话:86203007(外线),8251(内线)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