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 [2017]第47号
关于2016-2017学年度实践教学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鉴于实践教学工作的特殊性,现组织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本次统计的教师工作量包含实践小学期校内集中实习教师工作量和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指导校外实践工作量的统计。统计的原则、标准及核算方式参照2017年校字第15号文件《bet(中国)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二、统计时间
校内集中实习:2017年6月26日至2016年7月23日(实践学期1~4周)。
指导校外实践: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7月23日
三、统计形式
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格式依据模板进行,统计明细中必须核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课时数。
校内集中实习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1模板
指导校外实践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模板
四、时间与联系人
请各部门于7月26日下午3:00前提交电子版(QQ传)和纸质版。
校内集中实习工作量统计提交联系人:段老师
指导校外实践工作量统计提交联系人:白老师
五、教师指导校外实践工作量统计的说明
此次统计指导校外实践课时量为2017年上半学年教师外出指导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指导的课时量统计,请各学院做好汇总工作,确保教师统计课时真实有效并提供佐证相应材料。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课时的核实与统计工作,教务处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提交的统计课时进行审核,确保课时统计准确无误,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实践学期校内集中实习x x院(部)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bet(中国)XX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指导校外实践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20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