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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中国)学生实验守则

bet(中国)学生实验守则

[2006]院字 第112号(20061231日)

一、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

二、学生实验前必须学习了解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进入实验室,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号入座。

三、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

准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四、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五、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回答指导教师的提问,回答不合格者,必须重新预习,方能进行实验。

六、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方可进行实验。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七、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或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的,均应及时查清原因并上报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按章赔偿。凡隐瞒事故不报者,从重处理。

八、实验结束时,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交代清楚,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能离去。

九、实验后,要认真按要求撰写实验报告,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实验数据,不得更改原始数据。

十、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实验技能,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提出,在教学计划外进行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均需事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处理。

十二、本守则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