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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

实验室开放管理条例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期间,进入开放实验室的所有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实验室在开放时间只对本校师生开放。进入实验室时请出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应衣着干净、整洁,保持墙壁、地面卫生,不得擅自将饮料、食物和湿的雨具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遗留任何杂物,严禁抽烟、吃零食;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严禁玩游戏、QQ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第四条 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设置开机密码以及各种形式的文件加密,不得改动计算机的软件环境,不得擅自装入或下载任何软件;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不得外借和挪于他用,因特殊需要借用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在上机前如发现软、硬件问题,应及时提出;上机后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软、硬件故障,责任由操作者本人负责,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和赔偿;上机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请实验室管理人员解决。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开放使用时间,离开实验室前应主动关闭主机及显示器电源,将使用过的桌椅摆放整齐,仔细检查、带齐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滞留实验室。

第七条 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为师生提供优质的自主学习、备课环境。

2、自觉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有事必须事前请假或内部调整。

3、在开放实验室之前,提前作好实验室电源、空调等准备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督促上机者遵守机房有关规章制度,对违规使用实验室设备的上机者,应立即制止、教育。

5、为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对长时间泡在机房上网的学生,机房管理人员有责任进行询问、检查、劝阻、制止。

6、认真仔细填写值班日志,仔细记录学生人数和设备使用情况等。

7、值班期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报告。

8、值班结束,检查实验室,关电、空调、关门窗,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方可离开机房。因失职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教学事故,应追查值班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